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给付待遇由分段给付调整为个人承担3500(含)元以内部分给付45%,首次参保或中断后参保的(在职转为退休视作连续参保),给付40%。调整后,在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范围外的给付标准比原来分别提高了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