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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事业单位招考考生有权旁听面试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3-24 09:29:46

  本报讯(记者沈朝晖 通讯员余波)镇海区近日制定出台了《镇海区招考录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规定,每名考生有权旁听下一名考生面试,这在我市尚无先例。

  该《办法》规定,招考录用命题和阅卷原则上由市级及以上专门考试机构办理。考试当天将考卷送至考点,笔试接受监督员的全程监督。

  对面试的监管,《办法》规定,面试成绩实行现场告知制度,且每一名考生有权旁听下一名考生面试。

  对体检、考核、录用的监管也不放松。体检一般安排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并严格按照招考方案对入围人员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招考组织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及时向社会公示。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