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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大做"亏本生意" 进价98.5元售90.5元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3-24 09:53:47

  本报讯(记者 张贻富 实习生 邵剑勇 通讯员 王蓓 陈艳艳)100元面值的手机充值卡,最高进价98.5元,最低以90.5元卖出。慈溪人骆某经营这样的“亏本生意”,先后骗得全国各地代理商充值预付款59万余元。最终因合同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半,并处罚金30万元。但骆某觉得自己没有犯罪,只是欠钱没还,最近他提起上诉。

  32岁的骆某家住慈溪横河镇,11年前因盗窃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半。2004年5月,他刑满释放。后来,他在镇上开了一家手机充值店。

  2007年7月,骆某在淘宝网上注册了“浙江移动娱心代销店”,谎称“公司现有连锁店32家,员工62人,月营业额3000万元……”同时,他以低廉的价格吸引顾客。骆某在案发后交代,“我进的货最高98.5元(指100元充值,付98.5元),最低94元。我卖出去,最低90.5元(大部分),最高96元(小部分)。”

  骆某在淘宝网上的“亏本生意”越做越大,大批代理商也被其优惠的价格吸引。短短一年时间,骆某总共做了约1000万元生意,亏损约60万元。

  去年8月,突然有下家给代理商反映钱没有充进去。焦急的代理商赶紧联系骆某。早有准备的骆某拿出了大堆说辞应付:充值系统超负荷瘫痪,技术人员不行,停电无法处理等。就这样一直过了15天,网上的订单一直无法完成。此时,网上的代理商们越来越急,他们相约奔赴慈溪寻找骆某。

  当网友找到骆某的“企业”时,全都傻眼了,声称有着众多连锁店的“企业”,不过是小镇里一个村落上的一间土屋,整个店面杂乱不堪,凌乱地摆放着几台电脑,所有家当不到1万元。网友们向骆某追讨款项未果,便向警方报了案。

  被抓后,骆某说,“我做亏本生意有两个目的:第一,充值是预期的(有些是三天到账,有些是七天到账),我利用充值的周转期,可以把资金拿出一部分来;第二,若这样的生意能维持下去,也可以提高网站的知名度。”

  据调查,骆某以这种方法套取现金,先后骗得全国各地代理商充值预付款59万余元,其中一人被骗2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骆某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据此,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30万元,其违法所得59万余元予以追缴。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