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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标准不一 公墓管理费还能讨价还价?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3-24 13:07:01

  本报讯 “原来是5年100元,现在变成了10年800元,公墓管理费还能讨价还价?”前天上午,市民谢师傅打进本报热线电话,说他当天陪着亲戚去五乡镇仁久村永久公墓西逸园扫墓,对当地的公墓管理费收取标准有些不理解。

  谢师傅告诉记者,大约在两年前,他曾陪另外一位亲戚去过永久公墓西逸园,记得当时的收费标准是5年100元,可这次现场工作人员一开始的回答是10年800元,看谢师傅说这价格也太高了,工作人员最终收了他们10年500元。“我倒不是在乎钱的问题,关键是觉得这收费应该有统一标准。”谢师傅说。

  昨天,记者采访了鄞州区殡葬管理所一位姓钟的工作人员,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全国对于公墓管理费并没有统一标准,宁波各个县(市)区之间也有所区别,其中按规定鄞州区公墓管理费一次最多只能收5年,每年每穴最高不超过80元。鄞州区殡葬管理所五乡分所的章东辉进一步解释说,目前的具体标准是:新的公益坟每年不得超过35元;前些年的老式大坟每年不得超过50元;20年以上的老坟每年不得超过80元。

  “所以针对不同情况,10年800元和500元都是符合标准的,问题出在缴纳年限上超过了5年。”章东辉表示,目前鄞州区经正式审批的经营性公墓有20个,其中在五乡镇就有17个,这些经营性公墓往往是承包经营,具体收费标准又有一个浮动区间,所以很容易给人造成误解。章东辉表示,鄞州区殡葬管理所五乡分所将召集所有公墓负责人开一次会,重申相关规定和政策,重点规范公墓的收费行为。(记者 王霞开)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