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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向居民家扔枪留下纸条索要3000元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3-25 07:58:16

    本报讯(记者 林华奇 通讯员 桂凌 丁澍淼)一把手枪“飞”进了居民大院,枪口塞着一张纸条索要3000元。北仑朱先生向警方报案后,还抓住了扔枪人王某。昨天,北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朱先生住在北仑大碶街道,做废品收购生意。今年1月5日晚上8点左右,朱先生突然听到一个物品落进院子的声响。由于天色太黑,朱先生没发现什么东西。

  第二天,天还没有大亮,朱先生又听到院子里传来一个声响,可还是没发现东西。天亮之后,朱先生在院子里仔细查找,终于找到了一个绿色食品袋。打开一看,里面装有几根胡萝卜和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东西收到后回信息”,还留了一个手机号码。

  在附近,朱先生发现了一把手枪,枪口塞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朋友,兄弟赌钱输光了,这把枪先押你处,你帮我准备3000元钱,日后重谢,帮你摆平一切难事,做朋友马上回信息。”落款的手机号码和前一张纸条一样,背面还写着“这事不要说出来”。

  朱先生和家人商量后,决定到派出所报案,并把枪交了上去。经鉴别,这是一把自制手枪。警方立即展开调查。

  1月7日傍晚,一名40多岁的陌生男子突然闯进朱先生家:“我是把枪扔到你家院子的人,你们不用害怕,我现在不要钱了,把枪还给我就行了。”朱先生先稳住他,叫来邻居,当场将这名陌生男子擒获,送交派出所。

  经审讯,这名王姓男子交代,他用来敲诈的手枪是去年在山东买来的。去年9月,王某来到北仑打工。今年初,由于缺钱,他便想用枪“换点钱”。

  北仑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扔枪写纸条要钱是一种威胁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他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又能自愿认罪,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