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加强廉政建设 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中广网北京3月24日消息(中国之声记者刘乐)国务院今天(24号)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发表讲话,他强调,今年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各地方、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回良玉、张德江、王岐山,国务委员刘延东、孟建柱、戴秉国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何勇应邀出席会议。
温家宝指出,过去的一年,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着力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全面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但是,当前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突出,一些领导干部作风漂浮,严重影响政府形象和干群关系。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这些问题。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对中央出台的扩内需、促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对水利、交通、铁路、城建等投资规模大、建设项目多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以及关系民生、影响面大的重点项目,要集中力量加强监督检查。二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简政放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集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再取消一批审批项目,强化对审批全过程的监控。加快投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投资审批、核准范围。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完善重大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三是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放宽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强化市场监管和执法,落实“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各项政策,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在全国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落实改善民生政策措施,有效维护群众利益。严肃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集资摊派以及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问题。把中央关于扩大就业、加强社会保障、解决困难群众生活、灾后重建等政策落实好,把资金使用好,把服务提供好。切实改善征地拆迁管理,严格依法办事。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坚决查处学校各种名目的乱收费。坚决查处医疗服务机构乱加价、乱收费和开单提成等行为。将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确保权力不被滥用。特别要防止利用扩大公共投资的机会为本部门、本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一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注重实际效果。严禁领导干部个人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安排,干预工程建设招投票和政府采购等行为。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要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落实扩内需、保增长政策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发生腐败行为的机会。三是推进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重点开展对执行中央重大决策不力、公共资金使用管理不当和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等三个方面的行政问责。
(四)政府要带头勤俭节约,确保资金用到最急需的地方。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从现在起到2010年底,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得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和公款出国(境)。今年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消减10%,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严格控制乱发津贴补贴。严格控制会议、文件、庆典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温家宝强调,查办案件是反腐败的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手段。按照中央的部署,今年要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要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腐败案件。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
温家宝强调,加强反腐倡廉,领导是关键。要认真落实反腐倡廉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所有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从严治政,勤勉尽责,做廉洁奉公的表率。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各部门都要扎实抓好基础工作,努力实现信息共享,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主动加强协调配合。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适应形势变化,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监察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和山东省、湖北省等部门和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委管理的国家局、金融机构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法工委、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应邀出席了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地)、县(市)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廉政建设的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