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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培训费培训店不见了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3-25 12:57:57

    本报讯 受金融危机、土地征用等多方面社会环境影响,参加各种可以赖以谋生的职业技能培训,近来成为越来越多农民的选择。然而,农民去参加这种技能培训,其权益竟也会受到侵害。

  最近,鄞州工商分局直属工商所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消费投诉事件。投诉人周某是湖北农村来鄞州区姜山镇打工的打工妹。去年10月底,这位鄞奋的打工妹在姜山镇街头找到了一家正在开展电脑培训的培训店。当时,周交了300元的培训费,学习电脑初级的内容。由于周平时工作较忙,当时培训店的负责人王某向周承诺,周可以利用工作空闲时间随时前来该培训店参加培训,时间不限,直到周学完约定课程为止。然而周过完春节后再次来到这家培训店时,却发现培训店大门紧闭。

  据周称,与她有着类似遭遇的还有丁某等两个年轻的打工妹。由于学的课程不同,这两个打工妹交的培训费用分别为600元和700元。她们也同样没有学完电脑课程。

  直属工商所介入调查后发现,原来这个王某在姜山开办的电脑培训店并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针对这一情况,工商部门当即对王某的这一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责令王某退还周某等三名打工妹部分培训费。

  鄞州一位工商干部告诉记者,像这样因参加培训而引发的消费投诉,工商部门并非首次遇上。近年来已经发生过多起有关个体培训店的消费纠纷,投诉人基本上都是外来农民工,投诉内容则包括培训店培训质量欠佳、收费问题、虚假承诺“安排工作”等。

  记者另外从工商部门采访获知,从去年起,我市工商部门已经不再审批各类经营性质的培训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目前社会鼓励民间组织开办公益性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该机构必须符合一定师资、培训配套设备等条件,同时还需经民政、劳动等部门的审批。但尽管如此,以前批出的个体培训店却仍然可以继续经营。在广大农村地区,职业技能培训领域师资良莠不齐、设备残缺,甚至违法经营的现象,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眼下,失地农民和返乡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热情正高,他们都是抱着创业或再就业的美好梦想,不惜自己掏钱去参加培训的。对此,相关部门应当更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各类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和引导工作,让参加培训的农民权益受到应有保障,同时真正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