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出台相关政策,从5月1日起将对居住在鄞州区6个月以上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外来人口孕产妇实行住院分娩救助。外来人口孕产妇,只需凭《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向居住地的镇乡(街道)计生办领取《外来常住人口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卡》后,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可享受产前检查150元、平产分娩700元的救助。转诊至鄞州人民医院或明州医院分娩的外来人口孕产妇在该院也可享受相应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