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 发艺店声称“白发能变黑”,而消费者陈先生花了5000余元钱白发却丝毫未变黑。近日,工商余姚分局江南工商所圆满调解了一起由虚假广告宣传引起的美容美发消费纠纷,为消费者讨回了公道。
2007年10月,家住丈亭镇的消费者陈先生路过城区巍星路时,看到一发艺店门前竖着一块写有“白发变黑美容美发技术”的广告牌。他走进发艺店询问店主,店主非常自信地告诉他店里有一套“白发变黑美容美发技术”,肯定能将白发变黑。当月,陈先生向该发艺店支付了5000多元钱,开始做白发变黑这一项目,直到2008年底,该项目的所有步骤结束。大约两个月后,陈先生发现他的白头发又长出来了,与以前一模一样,根本没有变黑。随后,陈先生多次去该发艺店交涉,但店主告诉他,她是2008年11月从广州某发艺余姚分店转租过来的,此事与她无关,但她知道原发艺店所用护发品系广州总部配制。陈先生无奈只好拨打“12315”求助,要求店方退还美容美发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江南工商所接到“12315”指令后及时与消费者、经营者取得了联系,并实地查看了发艺店所选用的护发用品以及店主的营业执照,发现这位经营者确实是去年11月从广州某发艺余姚分店转租过来的。因为原店主已离开余姚,工商所工作人员要求店主与原店主取得联系,否则要其承担相应责任。经多次联系,店主均未能找到原店主。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江南工商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人员认为由于效果不明显适当退款是应该的,提议经营者退还消费者美发护理费1000元,消费者表示接受。但经营者认为白发不能染黑与消费者自身发质有一定的关系,何况一年前的事情她并不了解,刚接手的美发店也还未赚过一分钱,虽然她加盟的也是同一家公司,但以前店主接的生意与她没有一点关系,不能无故叫她退款。调解一时陷入了僵局。工作人员只得耐心细致地做经营者的思想工作,并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的角度对经营者陈述了利害关系。最后,经过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双方达成了协议,由经营者一次性补偿给消费者陈先生美容美发费600元,从而圆满解决了这起消费纠纷。(张松高 陈章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