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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优质外经贸企业可享利率下浮优惠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3-27 07:54:17

  本报讯(记者俞永均 通讯员胡宏伟)对优质外经贸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实行利率下浮;出口预收货款比例统一由10%调整为25%,来料加工比例统一由20%调整为30%;企业可以凭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办理出口退税……近日,我市有关部门出台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外经贸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为帮助我市外经贸企业积极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的挑战,近日,市外经贸局、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开放型经济金融服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指出,市外经贸局等单位将建立外经贸企业融资网上登记系统,让外经贸企业深入了解银行业务,银行及时获悉外经贸企业金融需求,实现银企双方的快速对接。同时,因势利导,加大对外经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包括:对于优质外经贸企业,可发放信用贷款,实行利率下浮;对基本面比较好、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大力发展打包贷款、押汇、保理、保函等贸易融资业务,积极开办人民币出口买方信贷业务,开展专利权质押、股权质押等贷款业务。

  《意见》提出,我市各家银行要简化申请比例结汇和临时额度的审批程序。此外,《意见》排得太紧还出台了多项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措施。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