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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出台新政:安置补助费每人增加1.5万元
稿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 2009-03-27 13:05:10

  浙江在线03月27日讯 3月,杭州楼市正迎来小阳春的同时,市政府再次出台三大新政,对于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的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和涉及到的三项费用都有了新的规定。这样一来,不仅征地补偿标准大有提高,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的分类也更为明晰,拆迁过程中的三项补偿标准也都比原先有了大大提高。

  安置补助费用提高50%

  3月26日,市政府公布了市区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新标准明确了征地补偿价格、征地补偿费构成、土地分类补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等,并首次设立了的征地区片,分为1—4个级别:适应范围为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滨江六个行政区域内。凡是2009年1月1日后批准征地的建设项目,一律执行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新标准中,对于征地补偿的标准明显提高:除山林统一提高了2万元/亩外,其余各级、各类土地提高了3至10万元/亩不等,且另行补偿的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尚未计算在内。新标准中的安置补助费也从原来的3万元/人提高至4.5万元/人。

  装修和附属物补偿标准更明晰

  根据《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补偿办法明确房屋拆迁补偿总金额由房屋补偿金额、装修补偿金额和附属物补偿金额等三部分组成。补偿办法还规定,房屋补偿金额按照房屋的主体、门、窗、楼地面和水电等五个分项进行评估计分,每个分项又按照补偿基准分、具体条件和折旧率进行评估计分;装修补偿按照房屋建筑面积和装修补偿分数计算,其中装修补偿分数按照装修补偿基准分,结合房屋装修的具体情况,上下浮动20%;附属物补偿包括庭院补偿和道地补偿两部分,具体按照附属物补偿基准分乘以庭院和道地面积计算,新的标准使得补偿更为刚性,有力地遏制了“突击装修”的产生,确保补偿公正、公平。

  搬家补贴费提高70%

  杭州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住宅临时过渡费、搬家补贴费和非住宅搬迁补贴费等三项费用标准日前调整。新的标准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

  新标准规定,住宅房屋临时过渡费从每人每月35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600元,比原先的标准提高了近60%;搬家补贴费从每户700元调整至每户1200元,比原来的标准提高了70%以上;非住宅搬迁补贴费的计算方法也进行了调整。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