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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保费本月起要自己办理 防营销员挪用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3-27 13:13:55

  本报讯 每年3月中旬,卢女士都会准备好6000元的寿险保费现金,等待保险公司营销员小张上门来收钱。但是今年,卢女士接到了小张的电话,说他不能代客户缴纳保费了,要卢女士自己到保险公司办理。

  事实上,保险公司不让营销员代收保费,正是为了保障像卢女士这样的保险投保人利益——近年来,个别地区发生了营销员挪用投保人保费的案件,暴露出营销员经手现金的隐患。为此,保监会规定,人身险收付费3月1日起一律“零现金”,即保险营销员不得经手1000元以上保费,而这,彻底打破由保险营销员帮忙代缴保费的多年行规。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多家寿险公司已开始执行收付费“零现金”新规。

  “2007年我们进驻宁波的时候,就不提倡营销员代收客户现金,遇到特殊情况也只有经部门经理签字才可收取。”信诚人寿宁波公司有关人员昨天告诉晚报记者。而根据保监会新规,此次信诚人寿对营销员收取现金一事全盘否定,即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营销员收付保险现金。

  事实上,中国人寿宁波市分公司去年开始就陆续执行“零现金”收付费,而平安人寿则于本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收付费“零现金”服务。

  平安人寿宁波分公司保费部一位责任人昨天告诉记者,执行“零现金”收付费制度后,保险收付费主要以自动转账为主,保户也可以在保险公司柜台进行POS刷卡付款,“对于仍没有办理银行转账授权手续的客户,我们在一年内将安排营销员上门代办银行转账授权手续。”此外,平安寿险在宁波地区还在搭建电话、网络、手机等多种渠道来支付保费。

  为了让寿险全行业有一个规范统一的保险收付费流程,记者昨天获悉,市保险行业协会计划建一个跨行交易的保费代收付平台,目前,市保险行业协会正与银联及各大银行沟通,已有7家银行加入到这一平台。

  对于一些仍习惯于营销员上门收费的市民,市保险行业协会呼吁,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保费、保险金的安全,防范收付费环节的资金风险,市民应亲自缴纳保费。

  事实上,自己缴纳保费的手续很简单。目前最简单也最提倡的就是自动转账,市民可以携带保单、身份证和银行卡号到保险公司办理转账授权手续,一到约定时间,银行会自动从银行卡上扣钱。同时,保险公司还提醒市民,应在各自的保险公司记录自己的个人资料,尤其是手机号,为了让市民及时了解银行卡内资金的情况,保险费每扣除一笔,相关信息就会发送到市民的手机中。(记者 徐文燕)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