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来电询问:我是安徽人,在宁波工作,我老婆是临海人。去年我在鄞州集士港买了套农村住房,村委会还开了发票。下半年我儿子就要上小学了,请问能不能读镇里的公办小学,学费方面可否优惠?
鄞州区教育局答复: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和鄞州区政府有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有关规定,流动人口子女要求就学的,只要其父母一方居住在鄞州区满一年,并在鄞州区打工的,则可凭暂住证(或私有房产证明)、劳动合同协议、流出入政府证明(证明在鄞州区打工)、计划生育证明和身份证到居住地所在镇乡(街道)入学。像李先生家的情况,其子女可凭上述“五证”到集士港镇小学入学,但具体读哪所小学,应由集士港镇教辅室统一安排。至于缴纳入学费用之事,学校会按有关规定执行。
厂区超市销售假烟坑人
北仑新碶街道的王先生来电:“吉利”公司生活区内有家超市,偷偷地卖假烟,常有人上当。建议有关部门查处,保护消费者。
北仑区烟草专卖局答复:3月25日下午,我局派新碶烟草专卖管理所人员前往该超市执法检查,在店内查获假“三五”、“白沙(精品二代)”香烟共3.6条。经查,该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我局已责令该超市立即停止卷烟零售活动,摆放的卷烟一律撤下柜台;下发行政告诫书,责令店方一个月内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审查不符合办证条件的,不予办证。如该店继续非法从事卷烟经营业务、销售假烟,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整治; 查扣的3.6条假烟予以立案处理,按烟草专卖有关法律法规对店主进行行政处罚。经调查后,如发现情节恶劣的,将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