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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通行,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稿源: 余姚日报  | 2009-03-29 09:37:36

  

 

  3月23日,“舜江名苑”内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现场一片狼藉。 (舒斌 文治)

  在小区道路上行车、走路,也不见得就绝对安全。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江北中队了解到,最近一段时间,小区道路事故呈多发趋势。自本月23日开始,几乎每天居民小区都有交通事故发生,不仅给事故双方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还造成了人员受伤,令人扼腕叹息。

  邓女士小区遭遇车祸 断了5根肋骨外加多处受伤

  3月23日17时许,市民邓女士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自西往东行驶在“舜江名苑”55幢附近的道路上,当她经过叉口时,突然,一辆自北往南行驶的轿车将她撞倒在地,随后她又被轿车带离了将近30米。事故造成邓女士5根肋骨断裂、右耳受伤、肺部挫伤、盆腔骨骨折等严重后果。目前,邓女士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肇事驾驶员向警方陈述,车辆行驶至事发地段时,他看到那辆电动自行车就赶紧刹车,但已经来不及了。驾驶员自称当时车速在每小时40公里左右。经事故处理民警现场勘察,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后,又继续行驶了30余米,后冲上路旁绿地,撞断路边的一根灯杆才停住。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的撞击点正处于一个交叉路口。而“舜江名苑”南大门立着的警示牌上标明:进入该小区的车辆限速为每小时5公里。

  小区车祸不断 车速过快视线受阻是主因

  昨天上午,记者在交警大队江北中队翻阅了最近3天该中队的事故受理记录,发现每天发生在小区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均在3起以上。比如3月25日,富巷南三小区、富巷路、舜北小区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3月26日,新城市花园小区、滨江新村地埔湾路、春晓花园小区、富巷新村富巷小学门口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3月27日,新城市花园小区、城东月华苑小区、丹凤新村小区等共发生5起交通事故。从这3天江北中队受理的全部交通事故来看,总事故分别为61起、47起和63起,每天发生在小区的事故超过所有交通事故的5%,最多的一天占近10%。

  交警大队江北中队民警分析说,从发生在小区内的交通事故来看,车速过快、视线受阻、驾驶员遇情况操作不当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尽管没有造成人员死亡,但事故双方的经济损失不小。

  小区通行 需谨记“一停二看三通过”

  在道路上通行时,广大市民都熟知“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原则,交警大队江北中队民警提醒说,大家在小区道路上通行,仍需谨记这一原则。

  对于广大驾驶员来说,在小区道路上行车,首先要控制车速,因为小区道路比其他道路更窄,行人更多,叉口更多,行人以及非机动车随时有可能从叉口穿过,如果车速太快,遇情况不易处置;其次要注意观察,有些小区乱停车现象严重,一些叉口呈直角状,驾驶员视线易被挡住,如果不注意观察,容易因疏忽酿成车祸;再次,遇情况一定要镇静,要采取正确的措施避免发生事故。此外,广大驾驶员也不要在小区内乱停车,以免给他人造成麻烦。

  对于广大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来说,在小区道路上通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因为是小区道路觉得安全就随意穿行;非机动车要控制好车速,行人走路要靠边,做父母的应担当起监护人的重任,管好身边的小孩。此外,大家也要养成礼让的良好习惯,不要和机动车抢道。相信只要大家都有安全意识,小区道路的事故会越来越少。(刘文治 胡 俊)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