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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加分政策衍生出赤裸裸"证书买卖"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3-31 12:29:52

  省外经贸培训中心称绝无买卖证书行为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浙江省外经贸培训中心。一位工作人员首先声明,省培训中心绝对不存在买卖证书的行为。中心一位姓沈的副主任同样对卖证书的说法表示震惊:“如果有买卖的行为,违规人员早就被处理了。”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外经贸中心颁发的单证员资格证,自明年起,将取消加分功能。“上级部门考虑到,我们是培训机构,同时充当发证机构,不太合适。”省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解释。

  对于另一发证机构——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宁波外经贸培训中心的负责人说,所谓的协会其实是一家公司承包的,就是上海颐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记者昨天未能联系上浙江光彩工商管理培训中心,但从网上查询得知,浙江光彩工商管理培训中心只是一家民办机构。据知情人透露,“光彩中心”的国际商务单证员资格证书其实是从上海颐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获得的。

  本版稿件综合《中国青年报》、《今日早报》、浙江在线

  质疑

  考证除了增加学生负担,体现不出对优秀学生的激励

  根据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负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颁发工作。宁波外经贸培训中心负责人认为,教育部门认定的这几家发证机构,显然不是行业主管部门,也不是行业协会,不具备文件规定的发证资格。

  200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规定除经国务院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得设置职业资格。这几家机构颁发的“单证员岗位资格证书”也是属于文件规定清理的对象。

  “我们一直不明白,浙江教育部门为什么要把与广大考生关系如此密切的事情交给这些机构去操办。”宁波外经贸培训中心工作人员说。而据知情人透露,浙江每年仅外贸类职高学生的考证费用就高达数百万元。

  他们建议,在目前国家人事劳动部门和外经贸行业主管部门都没有颁发单证员岗位资格证书的情况下,要么停止实施职高外贸类学生高考的加分政策,要么进行规范,让符合条件的培训考证机构参与竞争。据悉,在今年的浙江省“两会”期间,就有人大代表对此专门提出议案。

  一些职高老师说,在目前单证员考试中,去参加考试的学生几乎能百分之百地通过。

  这种情况下,考证除了增加学生的经济负担,体现不出对优秀学生的照顾与激励。“人人都加,等于没加。”

  回应

  “证书买卖”处罚措施正在制定中

  昨天下午,浙江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副厅长鲍学军表示,省教育厅已将省内各类职业资格考证资料呈交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审核中。基于我省2009年高考政策变化及已取得相关证书考生的利益考虑,浙江省教育厅将从明年起完善我省高职单考单招技能加分政策,对部分加分项目进行适当调整,对个别不符合规定的证书将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规范。

  鲍学军表示,在加分政策调整前,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将从严检查学生技能证书真伪,对颁证单位进行严格把关,严禁证书买卖行为,保证证书质量。有关证书买卖行为处罚措施,教育部门正在商议制定中,省内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也将于2010年彻底清理规范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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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