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发出通知,5月1日起,旅客不得通过行李或随身携带的方式将欧盟以外国家和地区的肉和奶类及其制品带入欧盟国家,但可以携带2公斤以下的婴幼儿奶粉和食品以及宠物饲料,对这些物品的要求是无需冷藏、品牌正规、包装完好(正在使用的除外)。新法规还允许旅客最多可携带20公斤非鲜活渔业产品,如一般鱼类和虾、龙虾、贻贝和牡蛎等甲壳类动物,和不超过2公斤的其他动物产品,如蜂蜜、活牡蛎、贻贝和蜗牛。(周晖 陈健萍 蒋旦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