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时政·经济
宁波市部署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4-01 09:52:22

  本报讯(记者孙吉晶 实习生吴颖华)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我市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全力备战清明森林消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在这一特殊时期,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大力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重点区域的野外安全用火、避险逃生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提倡用植树、献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方式祭祀,提高全民安全用火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从即日起,各地要全面进入森林消防临战状态,巡山护林队员要全部上岗到位,在进山路口增设检查岗或检查哨。对游人入山和群众上山上坟祭奠的要收缴火种,同时引导群众在安全区域内集中焚烧,保证人走火灭。一旦发生火灾,要抓住有利扑火时机科学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幼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

  另据了解,从4月1日到6日,我市将实行日报制度,县级森林消防办每日下午4时半前向市森林消防值班室报告当天森林防火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