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在《通知》中对于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做出了三十一项规定,包括“互联网视听节目不得具有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内容”等。并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单位所播节目应具有相应版权,传播的影视剧必须符合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否则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
事实上,所谓的“许可证”无非是否拥有版权的问题。天线视频的雷小姐告诉记者,网络上目前传播的影视剧一部分是有版权的,而另一部分是没版权的,其中,美剧、日韩剧和台湾地区的影视剧大多属“无证”播放。
她解释称,影视剧的许可证获得必须由具有引进资质的公司来进行引进和报批,比如电视台和音像公司等,在取得发行权后,方能公开传播。而网络播放的有许可证的影视剧大多都是电视上也能播出的,并不存在网络直接向制片方购买版权的情况,“曾经有网站想要直接向韩国MBC电视台购买某韩剧的版权,但结果发现网络根本不具备这样的资质。网上的美剧大多是没版权的,以网友上传为主,在民间自发传播,网站只是一个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