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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保监局重视“邀请开会” 市民可投诉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4-02 13:15:26

  本报讯 今天早上,太平洋人寿保险宁波分公司邀请中国保监会宁波监管局人身保险监管处有关人员到公司进行工作指导,以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据悉,该公司昨天已对“约访”客户方式不当的业务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昨天,本报刊出《保险公司“邀请开会”过了火》一文后,引起众多市民共鸣,他们纷纷致电本报发表自己的看法。

  “我也碰到过类似情况,个别保险业务员的做法确实很烦人。”市民沈先生认为,这样的营销方法也许会在短期内凸显效果,但从长期来看,因为部分业务员与客户交流的方式不合理,势必会损害保险公司的社会形象。市民徐小姐表示,全民保险的时代迟早会到来,向大家推介保险产品也是必不可少的,但如何做到恰如其分,如何让市民欣然接受,这非常重要。

  浙江众信律师事务所俞建伟律师也认为,如果保险公司以“邀请”为名,多次给他人打电话,在他人明确表示拒绝的情况下,还是继续打电话“邀请”,这就是变相的骚扰行为,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企业任何促销手段,都必须建立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基础上,这样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支持和理解。否则,就会得不偿失。

  今天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中国保监会宁波监管局人身保险监管处。“针对这一现象,我局已于上月中旬出台了《关于规范人寿保险产品说明会的指导意见》。”该处工作人员蔡女士说。由于举行保险产品说明会能够较好地保证营销效果,近年来在宁波开展得较多,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约请方式不当、组织管控疏漏等问题,宁波保监局也收到了不少市民的投诉,出台《指导意见》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上述行为。

  蔡女士表示,太平洋人寿保险宁波分公司部分业务员暴露出来的问题,既有保险行业业务员更新换代快的客观原因,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该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上的缺陷,特别是对新进员工的培训工作没有跟上。她说,宁波保监局会对该公司出现的问题采取一些措施,并希望市民能够加强监督,一旦碰到类似情况,可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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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保险业内人士介绍,现在国内在保险营销队伍培养上,外资保险公司走在了前列。如一家美资保险公司,各地销售人员的招聘条件一律要求大专以上,年龄也没有内资保险公司那么宽泛,一般要求在25到40周岁之间。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参加能力测试,主要考察个人素质以及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考试合格方可进入公司参加培训。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