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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没过夜却被收停车过夜费10元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4-05 08:49:17

  读者贾女士来电:4月3日晚上,我开车离开万达广场地下停车场时,被管理人员多收了10元的停车过夜费。可事实上,我的车没有在地下停车场过夜。

  见习记者汪林核实报道:贾女士说,4月3日晚上9点06分,她开车进地下停车场,之后和朋友在万达电影院看了两场电影。她开车离开地下停车场在出口刷卡缴费时,刚好12点。按照出口处张贴的收费标准,她只需付3元,但被要求缴了13元。

  万达地下停车场出口处张贴了收费标准文件,上书:停车4小时内收3元,4小时以上收6元,晚上12点以后收10元。

  收费口执勤人员解释说,贾女士刷卡时,电脑收费系统显示已过晚上12点,所以贾女士的停车费必须在前面不满4小时收3元的基础上加收10元。

  万达广场商业管理公司管理部的马主管说:“我们对专项收费员进行过专门培训,这种情况是第一次遇到。当时专项收费员临时走开了,由巡逻队员收费,他们没把握好收费标准,多收了10元的过夜费。”

  马主管表示了歉意,说愿意退还多收的10元。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