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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护工市场亟待规范管理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4-06 08:55:13

  本报记者吴向正通讯员周其平

  近日,一名护工帮一位住院偏瘫病人翻身时,由于操作不当,导致病人从床上翻落,造成腿骨骨折。多名住院病人家属向记者抱怨,现在护工护理病人没有操作规程,仅由个人经验和习惯决定如何护理,随意性很强,容易出现差错甚至事故,而且护工市场收费非常乱。

  农工党宁波市委会日前进行专题调研,发现我市护工市场存在着护工素质普遍较低、行业缺乏有效管理等问题,并提出了加强护工市场规范管理的建议。

  近半住院病人雇有护工

  护工泛指在医疗机构内,为住院病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生活护理及简单基础护理的人员。据调查,在市李惠利医院、一院、二院、宁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妇儿医院中,近50%的住院病人雇有护工。全市市级直属单位卫生机构中,常年有近2500名护工在服务,全市卫生机构则有5000名左右。

  目前我市护工队伍中90%以上为个体护工,即由病家直接从社会上雇用,而由病家通过中介公司聘用的护工即派遣护工不到10%。

  护工市场存在三大问题

  据调查,目前我市护工市场主要存在以下三大问题:其一为缺少资质认证要求。迄今为止,国家劳动部门没有护工行业的职业标准,卫生行政部门也没有相应规定,护工没有准入门槛,素质堪忧。据调研组问卷调查,目前我市护工学历在小学及以下的占64.8%,普通中学占32%,中专(技校)占2.4%,有护理资格的占25%,接受过医疗(护理)培训的占39.6%。46.1%的护工没有健康证,存在疾病传播隐患。

  其二为缺少规范管理机制。卫生行政部门的文件只针对医院聘用的护理员,而当前主流的护工服务不属于医疗项目,不在文件所列范围;医院与护工之间没有雇用关系,医院的制度对护工没有约束力。由于缺乏有效管理,一些护工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随意聊天、串门,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有的还以地域、家族为纽带,形成各自群体和势力范围,产生“地域垄断”。另外目前我市护工工资过高,总体水平高于上海、北京等城市,病家反映强烈。

  其三为缺少工患双方权益保障机制。在各方管理没有介入、社会化的护工市场没有形成的情况下,病家通过无序的渠道寻找并雇用护工,未签正式合同,双方权益都得不到保障。

  加强护工市场规范管理

  针对上述问题,农工党宁波市委会提出一系列对策建议:一是制订规范,使护工管理有章可循。建议以市长令或部门规章形式,出台关于加强护工管理的相应规定,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相关职责、护工中介机构的职能以及护工的工作性质,对护工实行持培训证和健康证上岗制度。建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回应百姓关于护工收费过高的呼声,根据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台护工工资指导价,打破垄断价格。

  二是加强培训,促进护工行业发展。对从事护工工作的人员实行上岗前规范培训以及上岗后继续培训,提高其护理能力和专业水平,为病人提供专业化、亲情化的服务。

  三是联合管理,保障护工服务质量。走公司化管理道路,积极培育、鼓励成立护工中介组织或服务性公司,参与护工日常管理,逐步形成以派遣护工为主、个体护工为辅的护工队伍。

  四是防范风险,维护工患双方权益。护工中介公司要主动与护工、病家签订合同,明确三方权责,以减少纠纷,并引入商业保险机制。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