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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夫妇因狡辩抵赖被追加罪名 可能被判无期
稿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09-04-07 08:57:52

资料图:台民众示威怒斥陈水扁夫妇

  陈水扁的家庭弊案,闹得全台湾不宁。但是,再狡猾的狐狸也会露出尾巴。日前,在台检方特侦组对扁家弊案的第二波审问过程中,特侦组认为,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对于被指控的犯行全部不认罪,极尽无赖狡辩之能事,因此特侦组考虑不再就讯,而依贪污等罪追加起诉他们,并案台北地院审理。

  深不可测

  在扁家弊案的第二波审问中,台检方顺藤摸瓜,发现越来越多的“问题”,相关办案人员大叹扁家弊案“深不可测”。

  台湾检方先是查出杜丽萍于2005年时,曾陪元大高层送2亿元(新台币,下同)现金到官邸给吴淑珍,初步认定这笔钱是元大为顺利并购复华金而给扁家的贿款,扁珍涉嫌收贿。另一方面,2006年红衫军“倒扁”期间,吴淑珍指示杜丽萍、吴景茂、陈俊英、吴文清,将原本存放在国泰世华银行保险室里的7.4亿元,搬到马维建豪宅的保险箱藏放。马维辰、马维建兄弟事后又将其中5.7亿元,以在瑞士购买房产及投资海外债券等名义汇往海外。

  检方还发现,辜仲谅在扁珍施压下,曾先后7次捐款给扁家,金额高达3亿元左右。扁珍甚至在辜因案逃亡日本期间,还逼辜捐2000万元赞助谢长廷参选,最后辜只给了1000万元。这部分,扁珍已触犯《贪污治罪条例》的借势借端勒索强募财物罪。

  检方也认定,陈敏熏2004年给扁家1000万元后,扁曾致电当时的“财政部长”林全,要求他让陈敏熏出任大华证券董事长,虽遭林全拒绝,但陈敏熏已触犯行贿罪,扁珍也涉嫌触犯收贿罪。

  追加起诉

  眼看自己家被揪出的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陈水扁夫妇当然不会束手待毙,想方设法狡辩抵赖,拒不承认有罪。

  好笑的是,在陈水扁与辜仲谅对质当日,扁的律师企图从辜仲谅口中套出吴淑珍精神状况异常,以减轻罪责。但是台检方一眼识破这个伎俩,表示即使吴淑珍精神异常,也改变不了扁知悉龙潭购地案的事实。“尤其辩方未将辜成允的4亿元款项转移成政治献金,反而认为是中介土地应得的佣金,等于变相帮检方证明扁涉贪污罪。”台检方称,佣金仅存在于民间企业或私人买卖行为,政府出资购地,公务人员从中收取佣金,便是“贿款”。

  目前,台检方正对扁家弊案中的相关被告、起诉范围、犯罪事实及起诉法条,做起诉前最后的确认工作。在扁家弊案中,台检方目前锁定元大行贿扁家2亿元、国泰世华银行保险室7.4亿元洗钱案、辜仲谅交付扁家3亿元左右、陈敏熏1000万元买官案等,可能会先行侦结,将依洗钱、收贿及借势借端勒索强募财物3项罪名,追加起诉陈水扁、吴淑珍。

  台检方透露,扁珍这部分犯罪行为将来若被认定有罪,两人不仅要面临无期徒刑或至少10年徒刑的重罪,还要受到最高1亿元的罚金。

  拍手称快

  对于陈水扁夫妇将被追加贪污等罪名,岛内舆论拍手称快,甚至预测“以陈水扁的贪得无厌,该判多少年才合乎比例”。

  有媒体说,扁家贪取的非法资金达数亿元,从假发票诈领机要费,到借势借端勒索,乃至将大笔资金辗转洗往海外,罪行斑斑。但陈水扁百般狡赖,既指使高官为其掩护罪行、进行政治动员干扰侦办,又借律师团百般拖延诉讼,辩称收取贿款、献金都是对方自愿送上,无关操守和法律。“扁家浪费社会成本,妄图用一贯的狡辩拖延伎俩逃脱法律的惩罚,实在令人不齿。”

  也有媒体分析说,扁家弊案中,有关兆丰金控前董事长郑深池、中钢前董事长林文渊协助扁家洗钱以及辜仲谅涉及红火案部分等,将由改组后的特侦组检察官持续追查。因此,扁案将至少延烧到第三波。“贪婪终究是要付出代价的。扁家弊案拖这么久,该给大众一个交待了。”(《人民日报海外版 》特约记者 董暖)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