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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居民今年开建健康档案
稿源: 京华时报  | 2009-04-08 08:58:49

  昨天公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提出,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

  ■方案全文

  定期为65岁以上老人体检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普及健康知识,2009年开设中央电视台健康频道,中央和地方媒体均应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

  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

  增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从2009年开始开展以下项目: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等,预防出生缺陷;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

  推广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加强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重点解读

  【关键词·居民健康档案】

  个人信息不会对外公开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标准化健康档案有利于协助医生全面了解居民的健康状况,为其提供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有利于跟踪居民的健康状况和变化,对其进行系统管理。这位负责人表示,为保护个人隐私,健康档案中的个人信息不作为信息公开的内容。在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的过程中,将坚持自愿原则;将加强对健康档案信息的规范管理,防止居民健康信息外泄。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卫生部政策与管理研究专家委员李玲表示,针对中国居民流动性不断加强,在全国建立格式、内容相对统一的信息化居民健康档案,将能够确保居民的健康信息,跟人流动,在异地工作居住时能够享受到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李玲认为,信息化的采用和实行将给医疗带来全新的模式。这是保障健康最有效的手段,也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一个有特色的手段。随着信息化的建设,可以设想,今后老百姓甚至可以在家,通过医生的指导,自己看感冒。目前黑龙江的下级医生就和上级医生建立了师徒关系,可以电话沟通交流,今后,可以采用信息化的交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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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