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4月8日讯(记者李宇锋实习记者朱海伟)宁波市工商局于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支持创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并将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今天上午,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了具体情况。
允许“零首付”注册公司
从降低准入门槛,鼓励自主创业,催生更多的市场主体和稳定现有的市场主体出发,针对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本市下岗职工首次创业,允许其“零首付”注册公司,允许确有合理原因无法按期出资的企业延长出资期限,减免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