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4月8日讯(记者李宇锋实习记者朱海伟)宁波市工商局于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支持创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并将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今天上午,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了具体情况。
允许从事“远程经营”
为缓解当前宁波普遍存在的经营场所瓶颈制约,在特定条件下允许住宅商用,允许毕业两年之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自有或家庭所有的住宅内从事“远程经营”,允许企业集中办公、集中注册,允许无法提供合法证件的房屋在取得当地政府证明的条件下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