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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遭非法拘禁后被吓“疯”了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4-11 09:24:17

  中国宁波网讯为了追回10万元欠款,债主张某找了几个人,把欠债人谢某带走。原本只是想吓唬对方,让其赶快还钱。没想到,谢某竟被他们吓“疯”了。昨天,债主张某等4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鄞州区检察院批捕。

  今年春节前,张某借给谢某的10万元已经到期,但是谢某一直拖着没还,这让他不由得担心。

  1月27日晚,张某找来3个朋友好不容易堵住了谢某,并将他带到一宾馆房间里。次日下午,为了脱身,谢某先还了2.5万元,并称剩下的钱第二天再还。

  1月29日,张某发现,谢某又骗了他。“你是不是要等到我逼急了,把你从楼上扔下去才甘心。”张某和朋友对谢某开始言行威吓。

  30日早上,谢某谎称有钱可拿,想趁下楼时脱身,但没有成功。这一举动当场又遭来一顿拳打脚踢。打完后,张某等人将谢某带到了另外一家宾馆。

  让张某等人奇怪的是,到了这个宾馆以后,谢某的举止开始有些不正常。“问他什么他都装作听不懂,叫他去跳楼,他就真的朝窗户走了过去。”张某觉得谢某是在装疯卖傻,当即火冒三丈掏出匕首在谢某的手上划了一刀。

  当天下午3时,张某等人终于收到了谢某妹妹送来的余款。达到目的后,4个人把谢某留在宾馆扬长而去。

  不久,宾馆服务员发现,张某等人住过的房间竟然有烟冒出来,于是冲进房间灭火,谢某因此得救。

  放火的是谢某。但经鉴定,谢某因为连日来精神高度紧张,患上了急性应急性精神病,放火时正处于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警方没有追究谢某的责任。

  对此,法律人士提醒,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候,应该依靠法律途径予以解决,不要贸然采取私力救济。这样既难以真正保障自己的利益,还可能因为行为违法遭受刑罚,得不偿失。(袁晴 郑必文 众宣 胡珊)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