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计划生育最难管的“三类人”:
流动人口、富人名人、涉外婚姻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汪孝宗/北京报道
在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程恩富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提出了严格的“一胎化”的主张。此观点一出,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与争议。日前,本刊记者就当前计划生育问题,调查采访了北京基层计生干部和社区居民。
据网上最新的有关调查显示,有61.1%的被调查者支持“放开二胎”,反对的有32.1%;有二胎生育意愿的达61.7%,没有二胎生育意愿的有30.3%;在选择生育二胎理由的调查中,有60%的人认为独生子女家庭太孤单,26.1%的人认为独生子女有成长、成才、婚姻、养老、社会发展、国防等“六大风险”。
这与记者在基层的采访情况基本相似。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在北京计划生育工作的执行中,还存在着诸多难点,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流动人口、富人名人、涉外婚姻的计生工作难题。
城市流动人口
——计生工作的“极大挑战”?
据记者采访了解,对于当前的人口政策和计生工作,很多基层计生工作者反映出的最大难点之一就是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
“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难控制,就是因为人、户籍和居住地三个不在一块。”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主任张美娟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我们有20多个流动人口大院,当我们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把一个大院查完了,等我们查完另一个大院再返回来的时候,这边的人又换了一拨。我们有一个全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我们把相关人口信息输入进去后,过了2~3个月,保不准有三分之一的人口都不在我们这里了。”
在当代中国,数以亿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多重力量的作用、诱惑下,亦工亦农,漂流于城市和农村之间,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流动人口。
据2005年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全国人口中,流动人口为14735万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4779万人。与2000年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296万人,跨省流动人口增加537万人。
流动人口的增加对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劳动就业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等带来一定的冲击,也对传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提出了现实的挑战。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难、服务难,长期以来已成为困扰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瓶颈。
“我们石景山区有石景山医院、首钢医院、朝阳医院京西院区等四大医院,他们每年把新出生婴儿情况往我们计生委报,我们再来对流动人口婴儿进行核实,但事实上我们找不着他们。比如他们在医院登记的x路x门x号,等我们去核实的时候,根本就没这个人。”张美娟抱怨说:“有的育龄母亲怀孕了,她也知道社区在找她,她就赶快搬家,有的是还没有生育指标孩子就出生了。”
国家人口计生委在2007年开始统计的有关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流动育龄妇女总量为5599.5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为3162.1万人,跨省流动育龄妇女占56%,总数为3135.4万人。
而根据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四条规定: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这就给“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我们以流动人口居住点为依托,一直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创新。”张美娟介绍说,八角街道从2004年开始在摸索、处理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的关系,让流动人口把社区当成他们第二故乡,变成他们自己的家。
据介绍,八角街道在流动人口居住点都设有一个管理员,不管进出都要进行登记。实行街道、社区、居住点三级管理与服务,由管理员、宣传员定期发放宣传资料、避孕药具,定期进行孕检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也经常搞些活动,如姐妹聊天会、介绍工作、孩子入托、办理生育服务证、提供免费技术服务等。尤其是特困家庭,可以随时随地找街道或社区,他们“有求必应”。
同时,张美娟认为“山东省的计生部门做的相对比较好”,他们要求“育龄妇女不管在哪里,定期要往原籍寄回一张孕检单,证明没有怀孕,然后到我们的计生部门核准后寄回老家”。这样,使原籍和居住地两方面都能掌握育龄妇女的生育情况,就不会出现“超生问题”。
“我们现在的工作不能靠行政手段,强制人家不许超生,而是以服务代管理,想尽一切办法给流动人口提供服务。通过服务让他们觉得‘既然居住在这个社区,就要遵守这儿的法律法规’。流动人口有生育的权利,但是也有守法的义务,这都是双向的。”张美娟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