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经过四个多月紧张的工作,目前大运河(宁波段)申遗工作已初步完成沿岸遗产资源调查和遗产点遴选,全面进入直接关系申遗成败的关键阶段——保护规划编制阶段。在昨日举行的大运河(宁波段)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上,来自中国规划设计院和市规划、水利、国土、交通、港航等部门的有关专家、负责人,及余姚、鄞州、江北、海曙、江东、镇海、北仑等7个县(市)区文化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就运河申遗和保护工作进行了研讨,并对下一步保护规划的编制作了部署和安排。
2008年11月,浙东运河(宁波段)正式被列入中国大运河申遗范围,大运河(宁波段)申遗工作全面启动。同月,宁波市第一阶段运河遗产资源普查工作展开。2009年1月,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决定成立大运河(宁波段)保护与申遗领导小组,由市长毛光烈任组长。在今年2月召开的人代会上,“推进大运河宁波段申遗工作”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到3月底,全市所涉及的余姚、鄞州、江北、海曙、江东、镇海、北仑等7个县(市)区,共计39个乡镇(街道)的运河遗产资源专项普查工作基本完成。目前已初步完成申遗工作的遗产点遴选工作,为下一步保护规划的高质量编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据宁波申遗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大运河(宁波段)遗产保护规划是宁波市纳入中国大运河申遗范围的基本文件依据,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根据国家文物局2008年9月下达的《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第一阶段编制要求》,大运河(宁波段)遗产保护规划的目标是确定大运河(宁波段)文化遗产保护的对象和保护的基本要求,并为运河申遗建立基本的信息库。规划的重点是在认知大运河(宁波段)遗产构成的基础上,科学评估运河遗产的价值,提炼运河的特色及其历史作用,明确各类保护对象,划定各类保护区域,制定保护对策。
大运河(宁波段)遗产保护规划编制具体由中国规划设计院和浙江省考古所负责实施。接下来,中国规划设计院和浙江省考古所将进一步遴选宁波市文物部门初步确定的运河遗产点,到本月底基本确定大运河(宁波段)遗产保护的范围和重点,争取到6月底保护规划编制出现阶段性成果。
中国大运河申遗时间表
2009年,建立大运河省部际会商协调机制;完成地级市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编制;构建大运河保护与申遗经费支撑体系;加大宣传力度;
2010年,开展申报点段遴选工作;完成大运河遗产省段保护规划编制;编制大运河全线保护规划大纲和管理规划;
2011年,建设大运河遗产资料信息管理平台;启动申报文本编制工作;
2012年,颁布《大运河保护管理条例》;完成申报文本编制工作;
2013年1月,正式报出申报文本;
2013年8-9月间,迎接国际专家现场考察;
2014年6-7月间,第3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审议是否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记者谢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