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出在不够明确的附加条款上
本报讯 前天上午,鄞州区的刘先生兴冲冲地到下应北路一家4S店去提车,结果被告知必须先买一份人保的车险,否则就不能提车。这不是霸王条款吗?刘先生在打电话给工商部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又打进晚报87777777热线电话寻求帮助。
据了解,刘先生的车子是3月28日在国际会展中心预订的,是一辆10多万元的斯柯达明锐车,当时还和宁波捷通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了一份协议,并交了5000元的押金。而4S店让他购买指定保险的理由是,在协议的最后面有一条附加条款“保险9折送保养一次”。刘先生仔细对比了一下,公司指定的车险要6060元,如果自己另外购买的话,只要5000元左右。工商部门了解后,觉得附加条款表述不够明确,希望双方协商解决。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了斯柯达宁波捷通专营店了解此事,前台的徐经理向记者解释说,由于是在车展上卖的车子,优惠幅度比较大,但也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顾客必须购买公司指定的车险,所以他们增加了附加条款。
“我当初签协议时没有注意到这个条款,那天现场也根本没有工作人员向我特别提到或解释过该项条款。”按照刘先生的理解,那9个字的条款就算是合法的,可并没有写明顾客必须接受指定的车险。
“要怪就怪我们的条款写得不够明确,如果当初直接注明是指定车险就没事了。”徐经理告诉记者,他已向公司的负责人作了汇报,准备选择一个时间与刘先生坐下来协商解决。“如果刘先生愿意的话,我们这笔生意不做了,把5000元押金退还给他也行。”徐经理说。
听了徐经理的建议和解释,刘先生说自己是诚心想买车子,加上最近该车型价格上浮不少,已经很难拿到当初的预订价格了,所以他不同意取消协议。“至于车险的事,孰是孰非,实在不行那就通过法律来解决。”刘先生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