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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洛阳市委书记之子卖官受贿211万受审(组图)
稿源: 大河网-大河报  | 2009-04-16 13:38:04

  卖官交警支队长10万元公安副局长40万元

  孙一说,赵红现(另案处理)跟其关系很好。赵为了担任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于2004年春节后的一天,找到孙一,请其父亲出面打招呼,在郑州未来大道祥记饭店门口送给孙一10万元。孙一将赵的请托转达其父。2004年7月赵红现被任命为支队长。

  随后,赵为了担任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也是孙一找到其父,打招呼。赵先后送了孙一40万元。2006年5月,赵被任命了。

  2006年10月下旬,孙一将收到的50万元告诉了其父。

  挥霍有3处房产,还预订了5套

  检察官指控孙一有600多万元非法所得。检察官说,在孙一自己的供述中,其从1996年8月参军至2007年,和妻子(公务员)从合法收入中结余约40万元。1998年,孙一在税务部门上班以来,每年合法收入只有3.5万元左右。

  孙一也交代了自己现有的家庭财产:3处房产(当时购买价为45万元、15万元、37万元),并预订住房5套、商铺1套,汽车两辆等。孙一是河南某大学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的。就因为学的是这个专业,孙一喜欢投资,买房外还投资基金。

  据检察官的证据显示,孙一在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先后分别以其表弟表妹的名义购买了6只基金。2006年9月,孙一购买了60万元的基金,一年之后以176万元收回;2006年12月,孙一购买了50万元基金,一年后收回时有130万元;2007年1月,孙一买了60万元基金,后以104万元收回等。

  后悔“朋友是冲着我父亲手中的权力来的”

  在法庭上,孙一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希望从轻判决。

  孙一说,自己是由于陈治功案件被双规,其他事情都是在双规后主动交代的,并举报了赵红现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

  检察官对此认为,孙一的交代行为不是自首,而是在检察机关掌握了一些事实后,其才交代的。

  上午11时40分,法官宣布休庭。由于案件重大,择日宣判。

  庭审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孙一说很后悔,后悔交了那些朋友。他说那些朋友都是冲着自己父亲手中的权力来的。这些朋友头上都写着“险”字,送来的钱也都是“炸弹”。

  喜欢运动的孙一,很喜欢一首歌,叫《从头再来》,他说如果有机会一定痛改前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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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