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市已逐步构建起了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经济租赁房等方式为主,非成套房改造和老小区整治同步推进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累计惠及居民20余万户。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现场会上了解到的信息。
我市廉租住房扩面工作稳步推进。到去年底,我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已扩大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今年又进一步扩大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以下的家庭。至今年3月底,全市累计享受家庭达8842户,在保家庭5415户。
经济适用房建设加快推进。至今,全市累计建成经济适用住房约200万平方米,向社会提供2万多套住房,解决了1.7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经济租赁住房在我市启动试点。去年中心城区已安排开工建设3万平方米,主要用于解决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暂时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的过渡性居住问题。
此外,我市于去年启动实施了第二轮老小区整治,计划对中心城区剩余113个、建筑面积790余万平方米的老小区开展整治,目前已完成老小区整治22个、涉及居民1.7万户。
《宁波市限价房管理办法(试行)》已于日前出台,市建委主任郑世海昨天透露,据初步测算,全市符合限价房条件的家庭约有2.8万户。今年各地已相继落实了一部分限价房建设项目。市民非常关心的宁波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高桥、陈婆渡两个地块近千亩用地已经落实。(记者王 岚 通讯员王人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