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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贷款是农民财产增值能力的一突破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4-18 09:03:36

  除了可以用股权质押贷款,今后江北区农民的农村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可以用来向农村信用社抵(质)押贷款了。江北区农民近日推出的农民“两权一房”抵(质)押贷款办法,有利于破解农民“贷款难”,释放农民创业致富激情,称得上是提高农民财产增值能力的一次突破(相关报道见4月16日本报)。

  这些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新型农民,在收入提高的同时,多元化经营意愿更加强烈,已成为农村个私民营经济和农业结构调整的主力军,贷款需求增长迅速,农民生产经营的自身积累已无法满足他们扩大投资的需要,加上农民融资渠道相当有限,“贷款难”问题日益突出。承包经营的土地和个人住房、经营用房虽是农民最主要的财产,但由于土地性质均为集体所有,金融机构不能像对城镇居民那样,为其办理抵押贷款,造成农民贷款难、创业更难的窘境,不仅直接影响了农民的持续增收,也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和跨越。

  江北区的“试水”之举,意味着在抵押贷款方面,以往对农民的一些限制将被破除,农民的股权、土地、住房等“沉睡的资本”将被唤醒,转化成创业资本,助推农民持续增收,成为提高农民财产增值能力的一次突破和创新。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