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新闻网讯(记者沈杨雁通讯员何亚波)从本月起,我区灵活就业人员及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有所下调。同时,新一年的缴费基数将于下月调整。
记者昨天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上述两类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下调至18%,下调范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低标准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后,原来以最低缴费基数参保的,其缴费额由原来的每月360.8元调整为每月324.7元。
据了解,本次缴费比例下调,社保系统将作自动调整,参保人员无需到社保部门办理。不过,新一年的缴费基数将于下月调整,届时上述两类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1919元,医疗保险为1439元,对应的养老保险缴费为345.4元/月,医疗保险缴费为187元/月。为此,提醒相关参保人员在相应的社保扣款账户中留存充足的余额,以免造成因余额不足社保扣款不成功而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