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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渔船渔民互保绝对额增长57.84%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4-19 08:30:50

 中国宁波网讯 我市渔业互保已从大功率渔轮向中小型渔船延伸,把全市有证书的所有渔民和所有渔船纳入互保体系,做到了一人不漏,一船不落。前天,曾专程来甬考察的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孙颖士表示,宁波渔业互保在国内率先实现了捕捞作业渔船全覆盖,此举开了中国渔业互保业的先河。  据了解,去年是渔业互保经济体制改革力度最大的一年。市渔业互保协会将渔民人身互助保险额从15万元上调到20万元,渔民如有意愿投保最高可达30万元;渔民意外伤医疗费赔偿额度最高为3万元,比原标准提高了一倍,减轻了船主的赔偿负担。去年我市又调整了承保额度,增加了理赔:人身互助保险从23%提高到30%,渔民人身互助保险每人补助从149元增加到390元。去年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对渔民的政策性补助超过了1214万元,比上年增长了46.2%。

  据统计,去年全市渔船、渔民互助保险额达到47.59亿元,绝对额比上年增长57.84%,其中参加渔民人身互助保险的有19925人,在参加互助保险的4453艘渔船中,中小型渔船占了1795艘。对此,市渔业互保协会理事长练兴常解释说,中小型渔船占全部渔船的40%以上,这部分渔业虽然保额不大,但风险较大,尤其在台风季节风险更大。因此,渔业互保协会提出的全覆盖,也就是中小型渔船的全覆盖。实践证明,这一措施非常有效,去年在没有台风袭击的情况下,全市共有12艘小型渔船沉没,协会共支付理赔款15.8万元,这不仅降低了渔民风险,也为他们及时恢复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支撑。(记者王量迪 通讯员林庆欢)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