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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失业登记证年检工作30日将结束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4-19 08:30:50

  中国宁波网讯 市就业管理服务局近日发布信息说,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年检工作将于4月30日结束,2008年12月31日前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应抓紧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办理年检手续。

  据悉,为准确掌握失业人员变动情况,我市规定,失业人员应于每年3月持《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和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年检手续。如超过规定时间未作年检,其所持《失业证》自动废止。(记者汤碧琴 通讯员仲崇刚)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