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从今天起到10月20日,全市进入禁猎期,禁止任何形式的野外狩猎活动。目前,山区乡镇猎民和各猎场所拥有的猎枪已全部封存。
根据规定,每年4月20日到10月20日,以及农历十二月廿五至正月初八,我市确定为禁猎期,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兽类、鸟类、两栖类和爬行类动物。为防止禽流感,所有狩猎场不得散放环颈雉等鸟类,围猎场必须关闭。狩猎场未按规定表明狩猎区域范围、狩猎动物种类的,责令停业。对于因科学考察、驯养繁殖、资源调查或为控制野猪等的危害确需猎捕动物的,须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启封猎枪、开展猎捕。在禁猎期间,狩猎组织的猎枪及弹药由当地公安机关集中保管。(孙吉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