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贺建雄
随着“4·26”知识产权保护日的来临,昨天,市企业品牌保护协会发布2008年我市八大品牌事件。
我市成功举办商标交易会并建立网上交易平台
去年“4·26”前夕,市企业品牌保护协会会同市工商局、市广告协会和宁波市天一商标事务有限公司联合举办2008年宁波市商标交易会,会后共同建立宁波市商标交易网站,将交易会上1200余个闲置商标全部放入交易库,目前,已有部分商标被成功转让。
我市判决最大一起商标侵权赔偿案
去年4月2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德国高仪股份有限公司诉余姚某洁具公司商标侵权一案作出判决:余姚某洁具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52万余元。这是迄今为止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知识产权保护中最高赔偿额的民事案件。
原告是欧洲著名的浴室产品供应商。被告是接受国外客户委托、进行定牌加工淋浴器等产品的企业。从2005年6月起,原告多次发现被告生产的淋浴器等商品上标注的商标与原告商标近似,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雅戈尔公司对“DP”商标提起不侵权之诉
湖北省武汉市的李某于2003年8月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在服装商品上注册了“DP”商标,去年4月,李某认为雅戈尔公司侵犯了“DP”注册商标专用权,先后向鄞州工商分局及湖北、北京、天津、内蒙古等地工商部门投诉,其后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雅戈尔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后又自动撤诉)。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除不良影响,雅戈尔公司于2008年9月向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不侵权之诉。
今年1月4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雅戈尔公司在其生产的采用了DP抗皱整理技术的服装上使用“DP”标识不侵犯被告李某的“DP”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李某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目前此判决已经生效。
奉化水蜜桃获得证明商标注册
2008年5月7日,“奉化水蜜桃”被国家商标局核准证明商标注册,这是我市继“余姚瀑布仙茗”、“余姚榨菜”和“余姚杨梅”后获得的第四件证明商标。
市工商局认定134件宁波市知名商标
2008年9月25日,市工商局发文,新认定134件商标为宁波市知名商标。至此,我市知名商标总数已经达到733件。
浙江出口名牌宁波占全省三成
2008年12月31日,浙江省外经贸厅公布了“浙江出口名牌”名单,我市有70个品牌上榜,约占全省的三分之一。至此,宁波已形成部、省、市级出口名牌三级体系,其中部级出口名牌20个、市级出口名牌90个。
宁波14家企业入围首批浙江老字号
2008年11月,省经贸委发文认定了169家企业(品牌)为首批“浙江老字号”,其中宁波企业有14家,分别为:“楼茂记”、“升阳泰”、“味华”、“黄古林”、“正章”、“赵大有”、“冯恒大”、“王升大”、“恒利”、“毛龙”、“王永顺”、“四明大药房”、“缸鸭狗汤团”、“寿全斋”。
慈溪一企业制假被追究刑事责任
2008年1月,慈溪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慈溪市某电器有限公司及被告人邹某犯假冒注册罪一案。法院经审理认为,2006年10月至11月间,被告人邹某在经营被告单位慈溪市某电器公司期间,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公司内组织生产假冒“小天鹅”脱水机,情节严重;被告人邹某系公司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