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变相涨价与《反垄断法》精神相抵触,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对新的运价体系所带来的涨价效应,受影响更多地还是个人消费者,而旅行社并没有受到新折扣办法的影响。这次调整以国际接轨的名义,而记者了解到,这种接轨只是在售票终端显示方式的接轨,在定价机制方面并不是如此。那么,这次运价体系的改变背后,是否存在价格同盟的嫌疑?我们也采访了相关的法律专家。
记者:“您是如何看待今天开始运行的这种新的民航运价体系呢?”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王晓晔:“我认为,首先它肯定与《反垄断法》的精神是相抵触的,因为《反垄断法》它的目的,它的第一条明确的规定,就是为了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反对垄断,保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我们才需要反垄断,而现在就是说这样,政府统一抬高产品的价格,它首先,我觉得是损害了市场竞争,第二,它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当然它也损害了企业的定价自主权,也损害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我认为这个和我们《反垄断法》的精神,明显的是相违背的。”
记者:“我们也了解到,对于这次调整运价体系、改变机票打折的规定,民航局、航空公司,表示说是为了跟国际接轨,您认为呢?”
王晓晔:“我认为我们中国的航空,就是民航的飞机票,我觉得是不便宜,我刚才跟您说了,我说我从不莱梅,从德国的不莱梅,到意大利的威尼斯,我买了10个欧元的飞机票,在欧洲飞机票打折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就是因为存在着普遍,老百姓可以买最便宜的,最便宜的机票,我认为这样的打折对老百姓是非常有好处的,所以我想说,没有任何人去反对飞机票去打折的这种现象,因为这是一种正常的市场竞争,因为我们既然是搞市场经济,为什么不允许企业搞市场竞争?不允许他们搞价格竞争?”
记者:“我们在旅行社采访的记者,还了解一个情况,就是这回机票折扣政策的变化,只是针对于普通的消费者,像旅行社的话,他们跟航空公司签了协议,打折的方式是不变的,你怎么看待这个情况?”
王晓晔:“我觉得,就是说这样的话,它就是比方说,它这个优惠是五花八门,特别复杂,那么对于普通的,它的透明度就比较差,那么对于老百姓真正,你就不知道票价应该是多少钱,那么我想这个它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半小时观察:价格同盟是饮鸩止渴
从城市水电费、到邮政资费、到景区门票、再到只涨不跌的成品油价,借与国际接轨之名,行涨价之实,这些年博弈的结果,已经让消费者对这样的举动不再感到一丝惊诧,现在机票价格也搭上了“接轨”这趟车,走上了涨价路。
揭开了接轨这张皮,我们再来看看,到底是谁在幕后推动了这个所谓“全新销售模式”的诞生?表面上看,中航信只是一家信息公司、上市企业。但相关部门规定,航空客货运输价格必须通过中航信的信息系统公布。而查查它的大股东名单就明白了,国内所有大航空公司都赫然在目。中航信站在了涨价的前台,它背后实际上是几大航空巨头的身影。如果说,中航信的身份让它难脱利益联盟的嫌疑,它这个全新销售模式的设计更是让人怀疑它真实的动机。
就在新运价体系紧锣密鼓走向前台的时候,我们还注意到一条关于民航业的重要消息,去年国内三大航空公司业集体亏损近280亿元,创下历史记录,从数额上说,几乎占全球民航业亏损额的一半。虽然,我们无法断定,三大航巨亏与这次变相涨价有直接关系。但我们难免会追问,为什么机票定价着急与国际接轨的同时,航空公司的业绩却不能与国际接轨?
我们注意到,有网友分析说,这次变相涨价是三大航空公司希望能够以此弥补亏损,其实每个人都很清楚,在一个竞争的市场中,任何一个行业的亏损都不可能靠一厢情愿的涨价来弥补。想要改变航空业亏损的局面,只能靠改革民航体制、提高管理水平,不管以前的恶性竞争还是现在的价格同盟都是饮鸩止渴。
(主编:卢小波 记者:周弈翔、李杰、张子贤、熊曼琳、刘莹、庄严、顾平 摄像:景延、徐胜、白羽、樊金峰、李培、刘勋、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