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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小学招生政策出台 入学5月中旬报名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4-21 08:26:33

  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海曙、江东、江北和高新区小学招生政策正式出台。据了解,报名工作将于下月开始。

  按就近入学原则划定服务区

  教育部门规定,凡在当地有正式户口(户主为父亲或母亲、房卡或房产证户主也为父亲或母亲)、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02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时段出生的适龄儿童),按当地教育部门划定的服务区,到规定的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各小学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各民办小学招生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原则上不得招收父母暂住在本区以外的学生。

  因病不能入学须审批或备案

  对年满6周岁因疾病或智力等特殊原因而丧失学习能力、欲暂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教育部门规定,必须持有区级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并向服务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其中江东、江北两区必须报区教育局审批。

  5月报名,6月确认

  海曙:5月10日-12日,各小学办理新生入学登记手续;5月17日-19日,各报名点办理海曙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新生入学登记手续。

  江东:5月14日-16日,各小学办理新生入学登记手续。

  江北:5月10日-12日,各公办小学办理新生入学登记手续;5月13-16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高新区:5月6日-8日,各公办小学办理新生入学登记注册手续;6月20日-22日,流动人口子女办理入读公办小学手续。

  发放《小学新生入学通知书》的时间:海曙、江东均为6月11日-13日;江北在6月12日前各公办小学寄发新生入学通知书;高新区则于6月24日-25日向新生寄发小学新生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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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