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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分手后 为10万元竞然对簿公堂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4-22 07:59:20

  中国宁波网讯 北仑有一对年轻恋人,喜宴都办过了,却在准备去结婚登记时发生争执,最终还是分手了。不过,男方小天(化名)把父母为他结婚所准备的10万元钱存进了女友的账户,分手之后却拿不回来了。无奈之下,小天将自己曾经的恋人告上了法院。

  10万存款转入女友账户

  小天是山西人,今年27岁,在宁波已有好多年,在北仑找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月收入5000多元。2007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宁波本地女孩小青(化名),两人很快坠入了爱河。不久,两人开始谈婚论嫁。

  2008年底,小天的父母决定为儿子操办婚礼,从山西老家给小天的银行账户汇了10万元钱,准备给儿子结婚用。不久,一个在银行工作的朋友让小天把那笔钱转存入他所在银行。

  小天当即答应了朋友,不过在转存开户过程中,他一时找不到自己的身份证,便用女友小青的身份证开了户,并把钱存入了女友的户头中。

  婚前分手为钱闹上法院

  今年1月,小天带着女友来到山西老家,并在当地举办了结婚仪式。随后,两人又赶回北仑,准备领了结婚证后,在北仑再办一个结婚酒席。

  可没几天,他们却为一些琐事开始频繁争吵。2月初,小青向小天提出了分手,并表示不再返还小天的那笔10万元存款。无奈之下,小天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这笔钱。

  日前,北仑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小青的父亲作为女儿的代理人,参加了庭审。原告方称,小天把钱转到被告账户,是临时性的变动措施,并没有转移所有权的意思表示。若被告不归还,就是一种不当得利的行为。被告方则辩称,这笔钱是小天归还给小青的欠款,不应归还。

  恋人之间的账算不清楚

  在法庭上,小青的父亲气愤地说,小天与他女儿谈恋爱期间,曾多次向他家伸手借钱,由于当作是一家人,从没出借条。

  小青的父亲还表示,小天去山西办酒席,还向他借了2万元。两人一起生活了很久,有过共同开支,小青还因同居数次流产。这笔钱中,65000元应该是小天还给他们的,而余下部分则要充作小青多次流产的营养费。

  对此,小天则表示,他每月工资5000多元,而小青的月收入才1000多元,他不可能向小青借钱,对方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

  最后,他们在小天单位领导的主持下,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小青同意归还小天2万元,小天则到法院撤销了起诉。

  法官说法>>>

  恋人婚前分手纠纷多

  主审法官说,近年来,恋人由于婚前分手,产生经济纠纷的案件比较多,有关方面需要引起重视。通常,恋人在谈婚论嫁时,都很信任对方,双方在经济上往往不分彼此,结果一旦婚事不成,借进借出的大笔资金便说不清楚了。

  法官提醒,恋人之间的资金来往最好能有一些证据或证人,如下聘礼时要有“媒人”或他人在场,大笔借钱要有借条、旁证等。(记者 林华奇 通讯员 桂凌 王琼)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