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上午,江东五交化批发市场的许老板因为帮人试卖了多年前的一把电焊钳,却因为侵犯他人的专利权,被人推上了被告席。
许老板是在江东五交化批发市场经营五金橡胶的。两个月前,她突然接到法院送来的一份应诉通知材料。材料说,她被湖南的一名专利权人告了,因为她销售了一把猛马大象牌的电焊钳,侵犯了对方的专利权。
许老板这才隐约记起,前段时间的确有人在她店里买了一把电焊钳,买时指明要猛马大象牌的。这个牌子的电焊钳在她店里总共只有2把,是几年前一名推销员上门推销时留下的。当时推销员把电焊钳搁下,让她卖卖看,连打货款的方式都没留就走了。后来,这2把电焊钳一直没卖动,渐渐地,她也忘了这事,直到来人指明要买,她才好不容易找出了蒙满灰尘的电焊钳。
让许老板万万没想到的是,她会因为这桩小小的买卖坐上法院的被告席。
昨天,案件在中院开庭,法官问她:“还记不记得推销员或者生产商的联系方式?”(因为这关系到许老板销售的电焊钳是不是有合法来源,有没有合法来源又关系着许老板要对涉嫌侵权的销售行为承担多大责任的问题。)许老板很无奈地摇了摇头:“这产品卖不动,又过了好几年,谁还会留着厂家和推销员的名片?”
这个关键性的回答让许老板在官司中陷入了被动,她到底要不要赔,要赔多少,完全取决于原告的心情和态度。
好在原告此次维权只是一次例行的“市场维护”行动,目的是为了引出侵权背后的生产商,保护在宁波的专利使用许可人的权利,没有太和许老板较真,只要求她停止侵权即可。许老板因此逃过一劫。
庭后,许老板告诉记者,她所在批发市场,上门推销的现象很普遍,几乎每个摊主每天都要应付好几个主动上门的推销员。为了让摊主们接受产品,推销员通常先无偿把产品搁在摊位,过段时间再上门了解市场反应。“因为只是试卖,没有人关心这产品会不会侵权,也没有人会刻意留心推销员的联系方式,除非产品的确卖得很好”。
“这样的销售方式很容易让销售商成为知识产权商战中的‘炮灰’。”案件的主审法官陈贤军说,法律规定,如果销售商明知销售的产品是专利侵权产品而销售,那么他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如果销售商不知道销售的产品是专利侵权产品,且能够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那么他承担的责任相对要轻些,只须停止侵权即可。像许老板这样的个体经营户,虽然提出不知道销售的产品是专利侵权产品,但她拿不出产品的合法来源,通常情况下,如果原告主张,她一般难逃赔偿的责任。(记者 胡珊 通讯员 陈海滨 俞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