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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公告变更造成的“损失”谁负责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4-22 13:23:01

  宁海市民王先生问:4月14日,宁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当地媒体刊登公告,说符合条件者可以参加网吧审批,需交押金30万元到80万元不等,到4月16日却突然公告说要紧急暂停,而他向朋友借了一大笔钱还付了2万元的利息,不知道这“损失”该由谁来负责。

  记者核实:记者采访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管理处,工作人员证实说,是他们要求宁海相关部门暂停网吧审批的,原因是最近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发文,要求各地严把网吧市场准入审核关,着重指出要扶持连锁网吧的发展。至于造成的“损失”谁负责的问题,宁海县政府办公室的法制办副主任朱汉根表示,按规定王先生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但想要获得支持有一定难度,主要是相关部门已及时作出解释,暂停审批也是事出有因,加上该审批还未进入报名和交押金的阶段,所谓的“损失”只是间接而不是直接的。  (记者 王霞开)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