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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名制枪团伙成员在宁波获刑 首犯判死刑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4-23 08:53:09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23名制枪团伙成员在宁波获刑,首犯吴芝桥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鎏弘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6年5月,周鎏弘、许利军、吴芝桥3人商定制造、贩卖枪支的具体分工。此后,吴芝桥先在广东肇庆租下房子用作制枪的地点,并出资购得制枪所需的车床等工具。在周鎏弘提供枪的样本后,吴芝桥和许利军二人制作出草图,周鎏弘和吴芝桥二人联系生产部件的加工点。在租房内,吴芝桥和许利军对加工点所取得的零件进行加工、组装,制造出来福枪和仿六四式手枪,再配上周鎏弘所提供的子弹进行销售。当年,三人共制造枪支10余支,其中部分枪支由周鎏弘出售,其余由吴芝桥出售。

  前年年初,许利军退出制枪,吴芝桥与周鎏弘商量后,由吴负责继续制造枪支,并向周购买枪支所配套的子弹。当年4月,吴芝桥以每制出一支枪1500元的价格,雇佣被告人杨峻和及其兄弟杨效袭(另案处理),在租房内加工、组装来福枪和仿六四式手枪。至案发时,吴芝桥共制造各类枪支30余支,并向周鎏弘购买子弹30余发和猎枪弹约200发。

  前年11月至去年7月,余姚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通过对抓获的涉枪犯罪嫌疑人陈高万(绰号“小高”,湖南省龙山县人)的侦查深挖,循线追踪,一举摧毁这个特大制贩枪支犯罪团伙。(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舒沁 祝文权)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