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出租车承包经营权不得由司机一次性买断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4-24 07:16:10

  “我市第二个出租汽车综合服务中心已在筹建中,计划选址江东,它的功能、规模都将超越当前的出租车服务中心,该服务中心为司机提供吃饭、停车、洗车、办证、维修等一条龙服务。”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经营硬件设施的规划”,根据文件精神,我市除了在江东建设第二服务中心、初步形成服务网络外,还将在三年内在乘客集中区域新增上百个出租汽车停靠站点,方便驾驶员营运。

  在经营硬件设施加大建设力度的同时,我市各级工会还将依法组建出租车行业驾驶员工会,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信息沟通,协调处理企业与司乘人员的矛盾,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一直以来,出租车司机都游离在社会用工保险制度之外,养老和医疗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今后,出租车企业已与司机形成劳动关系的,应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司机缴纳社会保险。没有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其他司机,可以凭客运资格证等有关证件,以个人名义参加宁波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出租汽车协会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交通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正在加紧工作,关于司机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办法将在近期出台,以解决广大司机后顾之忧。”

  此外,保监部门将监督保险公司建立完善的出租车保险费与投保额度、赔付责任、与赔偿记录挂钩的差别费率等保险机制。除了国家强制性规定外,推出多种保险组合,由投保人自行选择,企业可以统一投保,也可以由司机自行选择保险组合。

  规范企业与司机利益分配,加强出租车承包经营权的监督。出租车协会将定期发布不同车型、不同车龄的出租车承包费最高限额,对承包费的项目构成情况以及有关费用标准予以公示。出租车承包经营权不得由司机一次性买断,也不得层层转包。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