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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病危害企业主动申报的不足三成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4-25 10:08:34

  昨天,市卫生监督所组织职业病相关专家在劳动力市场开展宣传活动。有关人士表示,在3572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中,主动申报的不足三成。大多是由卫生监督人员通过上门服务,企业才申报。

  《职业病防治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有关专家呼吁,各级各部门都应本着为职业健康着想的观念出发,增强企业职业防护的自律意识,主动申报职业病危害,这也是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健康劳动力所需要的。

  檀传才 蔡萧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