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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引进人才可申报工作津贴
稿源: 慈溪日报  | 2009-04-27 09:31:14

  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孟卓莉 通讯员 张建伟)筑巢引得金凤来,我市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又出新招。近日,《慈溪市企业高层次创新型引进人才工作津贴申报办法》出台,凡符合条件的创新型引进人才可申报工作津贴。

  “金融危机对很多企业带来了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实质性举措之一就是帮助企业留住人才,让人才安心留下来和企业一起转型发展。”市人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增强文化人才软实力和企业转型发展争取更多的人才智力支撑,我市正逐步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据悉,我市已在去年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随后又制订出13个配套文件,紧紧抓住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三个环节,通过创新机制、改善环境、加大投入等措施,大力培育企业经营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六大类人才梯队。

  据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史训成介绍,《办法》所称高层次创新型引进人才是指到我市企业工作时,已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各类人才。“这次发的津贴不是采取一刀切,而是根据本人在企业中所获得的年薪为标准,也就是说,贡献越大,年薪越高,可以获得的津贴也越多。”据介绍,本次津贴的标准为年薪15万元以上的高层次引进人才,本人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中的地方留成部分。史训成给记者计算了一下,假设该人才年薪为15万元,他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万元,其中6000元是地方留成部分,那么这6000元就是这位人才可以获得的津贴。

  此外,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应在本月内,登陆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下载并填写《慈溪市企业高层次创新型引进人才工作津贴申请表》,由单位签署意见,经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和各地税所(分局)分别初审,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