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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福特与一汽轿车召回被质疑"作秀":没必要召回
稿源: 羊城晚报  | 2009-04-28 07:33:29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消息称,由于天窗玻璃受到污染,导致玻璃与钣金边框结合强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重庆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召回报告,于本月27日起召回部分福克斯、蒙迪欧致胜、马自达3、马自达2及奔腾轿车,车辆总数共计4512辆。

  “目前国内召回的汽车,大部分都是些容易解决、不需要太大成本的小问题。”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汽车行业人士认为,厂家所谓的召回,其实是在“作秀”。

  一些汽车召回是在“作秀”?

  据了解,从2004年颁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来,汽车召回制度已经实施了四年多。截至2008年年底,总计召回缺陷汽车184万辆,涉及54家国内外汽车制造商的180种车型,召回次数达到155次。从2004年10次,到2008年47次,汽车召回的次数逐年递增。

  对此,上述行业人士表示:“到目前为止,公布召回的汽车大部分都是容易解决,基本上不需太大成本的小问题,就拿长安福特马自达和一汽轿车这次的召回来说,也就是更换一下天窗玻璃,像福克斯、马自达3、马自达2和奔腾这些轿车的天窗玻璃的厂商供货价应该为200余元,而蒙迪欧致胜的天窗玻璃大一些,供货价估计在300元左右,如此来算,这次召回的费用对于暴利的汽车厂家来说,并不算什么!”

  该人士还指出,曾有企业因为玻璃污染进行召回,但在召回的过程中发现有些玻璃本身没有发生变形,为此厂商“暗地里”只是对召回的产品进行清洗并更换胶条,这样一来,召回所花的费用就会更小。事实上,在国内如果真出现需要花大成本的问题,几乎没有厂家主动召回。他认为有些厂家的召回只是在“作秀”,花一些“小钱”不但可以对自己作一些宣传,另外也算配合了政策的要求,可谓一箭双雕。

  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任郑卫华在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召开的2008年度汽车召回管理工作会议上也表示,尽管每年这么多起汽车召回,但没有一起属于“指令召回”,一些企业以技术保密为由,拒绝调查;还有一些企业不按照召回程序对召回汽车维修及改进。

  召回频次与汽车保有量不匹配

  为了加大汽车召回的强制力度,给消费者提供一个好的消费环境,今年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将在适当的时机启动“指令召回”。

  据透露,相关基础工作目前已有进展,比如加强立法,推进《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尽早出台;缺陷产品信息监测平台的建设;建立并完善国家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完善产品安全标准体系,规范产品召回管理。

  郑卫华还表示,经过国务院批准,目前该中心已经正式成立了“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该委员会已经有500位专家。今后,该机构将对一些具有争议的汽车质量问题进行初步的认定。

  “指令召回”的启动,或将改变国内召回频次和汽车保有量不匹配的局面。据了解,在汽车发达国家,涉及汽车安全的汽车召回频次和数量往往十分惊人。2008年,美国实施召回778件,涉及车辆2220万辆,其中主动召回占到60%,33%是缺陷调查办公室“指令召回”;英国召回266件,涉及车辆125万辆。这些召回中,次数和数量最多的是汽车发动机和电路问题。而在中国市场,尽管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1.69亿辆,汽车6467万辆,每年推出80多辆新产品,但是以2008年汽车召回看,却只有47次,涉及车辆53万辆,这些召回基本上都是备案召回,其中进口车次数最多,而国产车的召回数量远远大于进口车,47次召回中没有一起“指令召回”。这与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产销国的实际情况是不相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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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令召回

  “指令召回”是指制造商获知缺陷存在而未采取主动召回行动的,或者制造商故意隐瞒产品缺陷的,或者以不当方式处理产品缺陷的,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制造商按照指令召回程序的规定进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