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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5月1日调整 系统升级期间结算有变化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4-28 09:18:42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5月1日起,市区职工医疗保险新政策将实施,市劳动保障局为方便市区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看病就医,提醒参保人员关注以下变化。

  系统升级期间结算有变化

  5月1日至5月3日,医疗保险计算机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将投入实时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少数医院、药店可能出现医保结算速度较慢、结算不正常等情况,届时相关医院和药店将采取应急办法,请广大参保人员予以谅解和配合。

  4月30日17时至5月1日6时,因医保年度处理和系统升级需要,医保计算机系统将停机。如需在这段时间门(急)诊就医,参保人员可凭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历本》在定点医院应急记账,也可以选择先由个人现金支付,节后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进行零星报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待遇享受人员由个人现金支付,节后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进行零星报销。4月30日16时起,医保经办机构将停止受理各类医疗费用的零星报销。(张贻富 邵剑勇)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