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正式颁发了以夏慧星个人名字命名的商标注册证书,“夏慧星”由此成为我省首个以劳模个人名字命名的商标。
2006年初,市出租汽车协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递交了以全国劳模夏慧星姓名命名的注册商标申请。当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受理该注册商标申请。经过3年公示,“夏慧星”商标被正式许可,其使用范围包括运输、出租车运输、汽车运输、旅客运输、货运、租车、观光旅游等10项。(东南商报记者杨继学 刘小哲 张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