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称一般不会阻止
昨天,记者联系了湘楚人家的相关负责人杨经理。杨经理称,事发时自己正在处理其他急事,一时脱不开身,“否则肯定会给他换一个位置。”
杨经理表示,此前也有客人带宠物到店里就餐,但并不多见,因此而接到其他客人的投诉,还是第一次。
杨经理也承认,店堂内没有张贴“禁止带宠物入内”等标示牌。对于客人带宠物一起来就餐,如果其他客人没有提出异议,他们一般不会强行阻止。
宠物进饭店有争议
记者就此咨询了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96301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热线。对方均表示,对客人能否带宠物进入餐饮店,两个部门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若发现存在上述情况,主要还是采取劝导、教育等方式。
昨天,记者也走访了市区的一些餐饮店,有部分餐饮店明确挂出了“禁止宠物入内”的牌子。也有部分餐饮店表示,尽管可能存在卫生和安全上的隐患,但如果其他客人没有主动提出,一般不会对宠物进店采取强硬态度。
记者采访了多名市民,大部分人对将宠物带进饭店持反对态度。
相关规定:
《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一条对经登记养犬的个人和单位做出规定:
不准携犬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机场、体育场(馆)、公园、文化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场所。违反规定的,应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对违反规定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的,公共场所管理人员对犬只可先予以扣留,再报告公安机关处理。(东南商报记者石承承)